成都暑假托管服务目前已发布区县(持续更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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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如果没找到区县,可以关注一下就近幼儿园的公告
(相关资料图)
拓展阅读:成都教育局关于暑期托管服务的安排
一、托管时间
托管时间为中小学暑假期间的工作日。各区(市)县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时间,分期分批试点开展,并向社会公布。
二、托管对象
面向本区(市)县小学阶段在校学生,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需求,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。
三、托管内容
(一)基本托管服务。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,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。学校、少年宫、青少年活动中心、农村少年宫和社区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,开放阅览室、自习室、图书馆、运动场馆等资源,并组织工作人员带班,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。
(二)其他拓展服务。托管组织单位可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、文体活动、阅读指导、综合实践、兴趣拓展等服务,不得组织补课、讲授新课。
四、托管组织
区(市)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社治委、文明办、共青团、街道等相关部门(单位)制定本区域托管服务实施方案,招募社会专业人士、大学生志愿者、在校学生家长参与,引导本区域教师、社区工作人员志愿参与。
五、托管形式
(一)以学校为单位组织。区(市)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从本地实际出发,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。
(二)以少年宫为单位组织。区(市)县教育行政部门、共青团组织指导本区(市)县少年宫、青少年活动中心、农村少年宫等组织开展托管服务。
(三)以社区为单位组织。区(市)县依托社区组织开展托管服务。
(四)以其他方式组织。会同妇联、工会、关工委等组织(单位),通过多种途径、多种形式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。
六、托管费用
遵循公益普惠原则,采取财政补贴、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,家长合理承担托管服务成本。组织单位可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,实行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,收费标准由地方教育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,并向社会公示、做好宣传工作。同一区内的试点学校收费标准应保持一致,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相应费用。托管组织单位对参与托管服务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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